社论:为何无法公开新保网袭主谋?

昨日,主管网络安全事务的通讯及新闻部长易华仁,在国会针对新保网袭事件指出,尽管已经明确知道发动网袭的主谋,但政府决定不公开袭击者身份,因为“不符合国家利益”。 根据《联合早报》报导,易华仁称“已经采取适当行动,也知道袭击者的身份。”但是基于国家安全理由,他不愿多加置评,却又没说明已经采取了什么“适当行动”。 这与易华仁在去年八月底部长声明有别,他当时说,尽管掌握把握袭击者身份,却无法百分百确定。 也有议员追问,究竟我国对袭击者采取了什么行动?易华仁也遭质问政府不揭露袭击者的考量。 对此,易华仁指出,我国现在并非没有法律对境内袭击者采取行动,而是公开指名道姓,“是否会我国有利。” 与此同时,他又告知议员们不应只专注于为何政府公开袭击者身份,而是要了解政府的反应和应对措施。 银行遭劫  保安被解雇  却不公布劫匪身份? 吊诡的是,新保集团和IHiS公司因为网袭事件被惩戒,被罚款100万元,还有两名IHiS员工还为此丢了饭碗,一些高层则接受被罚款(却未公布罚款金额)。 打个比方形容:一家银行被手段老练的抢匪打抢了,保安人员因为防守不力被解雇、银行经理被罚款,但是打抢银行、仍逍遥法外的犯罪份子,他们的身份却基于“银行利益”必须保密?把钱放入银行的客户也不得而知,究竟是谁抢了银行? 根据个资保护委会的文告,去年发生的新保集团网袭事件历来最严重,导致约150万名病人的个人资料被盗,还有约16万人的门诊配药记录被泄露,当中包括总理李显龙与数名部长的记录。…

林鼎录视频教战 如何避抵触诽谤法畅所欲言

有鉴于诽谤诉讼产生寒蝉效应,制造恐惧打压民众自由表达意见,“人民之声”党创办人暨律师林鼎,录制教育视频,从法律角度教战民众,如何在避免抵触诽谤法的情况下,为自己、社会和不公平现况发声。 “我捍卫国家的言论自由,然而在这个第一世界国家,却有着最严苛的诽谤法。”他描述,有关诽谤法实则是英殖民时期当权者和富人用来打压异议的工具,却在国家独立后沿用至今。 林鼎在视频中与一个虚拟漫画人物Winston互动,Winston打算在网络宣泄对水费涨价30巴仙的不满,马上遭到林鼎制止,指出随意发表言论可能会让他惹上官非。 他告诉Winston:“这么做不会面对监禁,但你可能收到严厉声明将采取法律行动的律师信。” 不过林鼎安慰Winston,不必为此感到沮丧,仍有很多方法,在不抵触法律的情况下发声。 避免人身攻击、含沙射影 林鼎指出在表达意见前应避免: (一)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指控他人,例如指控X先生偷了人民的钱,除非你有办法证明。 同时,不能暗示、影射某人人格和一些声名狼藉人士相似。例如把某人的照片和抢匪放在一起,都可能构成诽谤。 (二)避免指名道姓作人身攻击。“你可以说增税是愚蠢、不公平做法,但避免指控推行政策的人是蠢狒狒.” 相反地,对于某些政策或对方的行动,你仍可以自由表达你的想法、感受,可以改用“我认为、我觉得\对我来说似乎…”等等用语。 “政府无法阻止你思考,可以善用这些词语,来说明这是你的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