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时事媒体《独立新加坡》(The Independent Singapore)因报导有关年迈小贩过劳死文章,而遭职总富食客恫言以法律行动对付。
第一篇文章,乃是读者分享有年迈小贩被富食客“欺压”,在农历新年期间申请缩短营业遭拒,为避富食客罚款,被迫工作18小时,导致过劳死。
对此,富食客作出澄清,从未收到有关方姓小贩的申请,也强调分支经理发现小贩身体不适,说服他去接受治疗;小贩逝世后也为其家人伸出援手,取消了摊位终止合约罚金。
小贩的儿子也清楚富食客正处理保证金、销售收入和器材等的退还手续。富食客也指出,小贩家属并未向任何网络媒体投诉。
至于第二篇文章,指一名小贩女儿申诉,其父亲因为脚伤,想向富食客请假数日,不过却遭罚款3500元。对此富食客澄清,曾献议在休业后三天内开档便取消罚款,同时也协助安排这名陈姓小贩转让摊位。
上述两位小贩皆在职总富食客位于樟宜机场第四航空楼的Food Emporium食阁经营摊位。
陈姓小贩女儿联系Mothership
陈姓小贩女儿则在星期二晚,透过电邮联系上另一网媒Mothership.sg 陈述事情经过来由:
六月五日:陈姓小贩在摊位工作时,不慎被掉落地上的箱子砸伤脚。医生诊断后给他开出五天病假,不过女儿为他向富食客申请两天休摊。
六月六日至七日:陈氏小贩摊位休业。
六月八日至25日:小贩重新营业至25日
六月10日:女儿基于父亲脚伤,可能无法长时间工作,向富食客申请终止摊位租约。
六月11日:由于父亲脚伤未好转,申请从11日至13日的病假。不过摊位仍继续营业。
六月12日:父亲的脚伤恶化,被诊断出脚趾骨折,需要从六月12日休假至七月10日。女儿有转发父亲的病假单、X光扫描等资料给富食客,不过却没得到回覆。
摊位仍照常营业,身为头手的父亲在早上煮食后就休息,而女儿和另两位助手则继续工作。
不忍父亲脚痛 从六月26-七月10日请假
六月25日:女儿不忍父亲承受脚痛还继续工作,而决定从六月26日至七月10日,休假15天。
这时富食客回函小贩女儿,询问新摊主售卖什么食物,也要求他们在转让摊位前需获得富食客管理层同意。
六月28日:小贩女儿通知富食客,他们可从七月11日至25日继续运营,而售卖日式餐点的新摊主,可在今年八月一日接手。
六月29日:陈姓小贩和新摊主与富食客代表会面。
七月三日:富食客致函陈姓小贩,指出他们超过七日不开摊将违反合约条款,除非他们在七月六日前(宽限期的第三日)开档,否则将被罚款。小贩女儿重申父亲申请的病假和先前的诊断证明。
七月四日:富食客回覆小贩女儿:
“陈小姐,
关于以上事项,我们仍需你继续开档营业。需注意这已是您们因为父亲的病假第三次不营业。请注意一旦三日不营业,即触犯了提前终止租约。
我为三日宽容期限负起责任,确保转让过程能完成。
如果您只能在10日才重新开业,就超过了三天宽限期,请确保你在宽限期前开业,请注意今天已是第九天贵摊位未营业。
谢谢。”
对此小贩女儿回覆,已经告知管理层父亲的病况,也因为聘请外劳限制而请不到头手,导致他们无法正常开业。
七月九日:富食客表示陈姓小贩不需在开档,他们已批准他们转让给新摊主的申请。
富食客:陈姓小贩未取得“批准”就休业
Mothership对此也向富食客求证,发言人则指出,陈姓小贩女儿确实有告知他们,将再六月26日至七月10日休业,但是却在未经管理层批准,就在六月26日关档。
发言人也强调,他们理解陈姓小贩需要休息,但摊位也不应只有老小贩一人运作。他们也知道,小贩女儿在其他地点经营摊位,无论如何她有责任妥善分配人手,履行合约条款。
发言人称,这已是小贩第三次未经同意就休业。第一次,富食客免除罚款;第二次至征收象征性罚款。
小贩女儿:未察觉租约中有七日不经营即提前终止租约
不过,富食客未解释,小贩要申请休业/休假,需要透过什么正式管道获得管理层批准。
富食客称,租约中第4.5项,阐明若摊位租户在未经批准下七日不营业,管理层有权决定提前终止租约或没收抵押金。
小贩女儿声称,自己并未察觉租约中有此条款。
富食客指出,最终管理层并未没收抵押金,而只是从小贩预付租金中,扣除了35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