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服役人员李函轩中暑身亡案,警方今早把涉案的一名上尉军官,以行为鲁莽罪控上法庭。
被告陈宝树(30岁)案发时是李函轩的长官,他面对一项行为鲁莽导致他人死亡控狀。一旦罪成将被监禁长达五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9岁的第一精卫营士兵李函轩,在4月18日参加八公里快步行军后,出现热损伤(heat injury)症状。虽然当场接受降温急救并送院治疗,但经12天抢救后回天乏术,于4月30日在樟宜综合医院过世。
陈宝树是上述快步行军的负责长官,被控在4月18日8.25分至9.10分期间,无法及时判断李函轩的状况,并为他安排有效的治疗。
此外,还有其余六名服役军人被指涉案,正接受国防部的调查。在文告中,国防部表示将暂缓内部审讯,直至陈宝树的刑事诉讼结束。
文告补充如内部调查发现上述六名军人有罪,将依据《武装部队法令》,从施以罚款、拘留或降级等惩罚。
“武装部队认真看待军人的人身安全,如有军人违反军令、故意或疏忽训练安全守则,将依军法在即决审判(Summary trial)普通军事法庭审判并严惩,或在民事法庭下严审并起诉。”
11月28日过堂
被告陈宝树的代表律师向法庭申请四周休庭,案件展延至11月28日过堂,被告以1万元保释。
根据今年8月7日,国防部长黄永宏在国会发布的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李函轩所属单位在事发前玩,在一项体能训练违反《安全训练守则》,没有让士兵获取足够睡眠。
李函轩所属支援连,在4月17日,即案发前日,进行两项体能训练。第一项在清晨6时30分,进行战斗循环训练,这符合安全训练条例。
不过,下午3时30分的心血管机能训练,长官以提升部队凝聚力和强化士兵体能为由,要求全体支援连,依同样速度跑步,而不是根据跑步能力分组训练。
在六圈跑步中,李函轩首三圈需比原定要求块10秒速度完成,剩余三圈才可根据个人速度完成。
在完成一圈跑步后,士兵只获得一分钟休息时间,比教程要求的少了45秒。
李函轩所属侦察排,长官以缺乏团队精神,有人在关灯后仍使用手机,而集体遭长官以俯卧撑、卷腹、匍匐前进等体能运动,进行体罚。长官还望士兵身上泼水,整个过程持续35分钟,士兵在洗刷后在10时45分才就寝。这导致李函轩只获得6小时15分钟睡眠。
黄永宏称,睡眠不足可能是李函轩在18日的快步行军中,导致身体疲惫的因素之一。
“相关长官在实施体罚前,没有征询上级同意,时候也没通知上级。虽然查案过程,大多士兵认为长官只是要求高,但长官是在未获授权情况下,进行体罚。”
调查也显示,一等中士李函轩完成六公里快步行军时,曾申诉小腿抽筋,但仍完成训练;完成8公里时被发现反应模糊,在场人员让他脱掉衣服、敷冰和泼水,但误判他只是过度疲劳,没有个伤患打点滴,敷冰部位也错误。
现场有人建议立即送医,但长官不采纳。见其情况未好转,才将他转到医疗中心,造成长时间的延误治疗。
委员会初步评估,无法鉴定直接导致李函轩严重中暑原因,但很肯定事发时处理伤患不当,送往军营医疗中心救治时间有明显延误,是导致李函轩中暑不治的关键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