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23 October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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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市场,女佣有选择雇主的权利
《联合晚报》于本月16日报导,一名菲律宾籍女佣, 受聘为居住在四层楼排屋的家庭帮佣,不过仅做了十天,就对雇主说家太大做不下去而离职。 报导中指,当初花了2048元,通过力业女佣集团,聘请来自菲律宾的詹尼伦(29岁)。詹尼伦在9月1日报到,雇主也支付了首三个月、共1760元的薪水给女佣。 雇主卓太太强调,他们在两个月前搬进杨厝港一带乐舍山道(Luxus Hill Avenue)的四层楼排屋。女佣过来前,也已说明家有四层楼,还有一位88岁高龄母亲,但母亲身体健朗,女佣只是帮忙做家务和煮饭。 卓太太声称未亏待女佣,女佣每天凌晨6点起床,工作至晚上8点多就可回房睡觉,也没有限制女佣使用手机。 晚上10点叫女佣洗衣服 但是,9月10日晚上10时许,卓太太见丈夫出外打球回来,身上衣服流汗湿透,就叫醒女佣帮忙洗衣服。后来,她发现女佣呆站在洗衣机旁,申请委屈,一问之下对方说不想做下去。 卓太太表示对女佣表现满意,建议她多待一个月,双方可利用这段时期互相适应,无奈女佣坚持要走。 “我不想逼她,隔天就带她回去找中介,她跟中介说要离开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我家太大。” 中介在扣除女佣10日薪资后,把预支给女佣詹尼伦的薪水退还给卓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