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于周日(10月7日)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雇主将不得替女佣保管薪资和钱财。
人力部称,该部每年约接到600宗薪资纠纷,大部分都与钱财保管有关。该部认为,由雇主替女佣保管钱财,对劳资双方都很容易造成不便,也有风险。
要用钱的女佣还需向雇主拿钱,雇主也得不厌其烦、帮女佣核对转账回乡的金额。而一些女佣也不放心由雇主管钱。
人力部也提及,雇主和女佣也因为管理金额产生分歧,曾有雇主癫痫发作陷入昏迷,女佣拿不到她的钱;另一案例则是客工在雇主处累积存放了1万1千新元。可是,当她准备取钱时,雇主却陷入财务困难,只好分期付款。
易引起劳资纠纷
人力部重申,按时缴付雇员足额薪资,乃是雇主的责任。雇主将不得再为女佣保管薪资。而任何违反工作准证条件的雇主,即违反了《雇佣外籍劳工法》(EFMA),执法单位有权对雇主采取行动。违法的雇主可面对1万元罚款,或监禁12个月。
人力部也建议雇主改用电子转账方式发工资。在替客工申请工作准证时,就可一并替他们申请POSB转账户口。
另一方面,客工人道组织(HOME)则呼吁政府强制规定以电子转账方式缴付客工工资,同时,也为那些雇主陷入财困/破产而无法拿到工资的客工,设立法定基金。
从去年4月至今年3月,客工人道组织共受理872宗客工个案,其中有40巴仙(342宗)都与薪资有关。
不久前,律政部刚宣布,将管制旅居狮城的外籍人士的贷款上限。这些外籍人士指的是持有工作准证、长期居留证、短期居留证、家属准证和留学生证的群体。
有助减缓客工借高利贷现象
该部规定,旅居新加坡、年收入少于1万新元的外籍人士,只能从合法贷款公司借款最多1千500元。这意味着,许多客工都属此例。至于年收入介于1万至2万元者,能接待不超过3千元。
未来,人力部将罚款那些涉及向非法放债人借钱的工作准证持有者。
2016年,向合法贷款公司借钱的外籍人士高达7千500人。至今年上半年,人数却急升至3万5000人。
相信禁止雇主替女佣保管钱财的规定,有助减缓客工在财务窘迫时,向非法放债人借款,致使深陷债务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