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士司机因心脏病身亡,申请家庭保障计划(Home Protection Scheme)赔偿,却被告知无法索赔,理由是他在购买HPS时,未呈报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疾病。 德士司机佘春华的遗孀李悦,昨日在《联合早报》撰文分享的经历,引起网民愤慨:李悦称,其丈夫在五个月前载送客人,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心脏骤停,但仍用尽最后一口气把德士停在路边,车子和客人毫发无伤。 李悦在这篇题为《我们家的悲凉中秋》表示,丈夫被送到加护病房,她挣扎着是否够负担医药费,最后只好选择拔管送走了丈夫。 面对丧夫之痛,邻居提醒她仍可向家庭保障计划索赔,还能保住房子。公积金局官员也安慰她,已展开索赔程序,不过仍要按时缴交每月1100元的房贷。好心人借了5千元给她,才勉强撑到今天。 但是,临近中秋节时,她却收到公积金来信,指佘春华当初购买HPS,没有呈报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不能索偿,结果李悦只领到公积金局退回的269.46元保费余额。 “信政府才签下保单” “我丈夫是在建屋局签下HPS的,如果有关人员询问,他不会故意隐瞒自己有慢性疾病病史,医院有记录,他也隐瞒不了。现在承保方如何证明签购HPS时已经询问他的健康状况,如何证明已经解释有关条款?当他走进政府部门大门时,他相信这份保险是政府提供的一份保障,跟政府签文件无需怀疑,现在人走了,还落个“不实”的语垢。” 佘春华的HPS保费在去年涨至1382.16元,李悦认为假设丈夫还在世,可能还继续交保费,保那根本不会兑现的海市蜃楼。 德士公司只保车和“活跃”司机 另一方面,德士公司的“效率和冷静”也让李悦感到心寒。她指出,丈夫逝世后,德士公司便来函说已拖回德士,惟找不到车钥匙,还被索讨了25.58元的“修理费”。 “丈夫去世一个月后,德士公司得运(Transcab)告知,保险只保车,不保司机。领回丈夫遗物现金卡、一叠转账收据、纸巾、水瓶、佛经光碟,拎着这总结了他职业生涯的袋子,走出德士公司,满心空虚,满心苍凉。德士公司没有给司机买保险,是否合法?” 较后,得运也电邮媒体解释,佘春华的车子在4月10日车祸当天被拖回公司,因为住院期间不再还车租,为此佘春华不是“活跃”司机。公司的保险政策是,只有活跃司机才受保。至于修理费公司已注销不计。 佘春华和李悦育有两名孩子,21岁女儿目前就读新跃社科大学(SUSS)商学系第一年,下月就得缴交4千260元的学费。八岁小儿则念小学二年级,一家人住在武吉班让的五房式组屋。 网民建议应追究下去 这起报导在中文媒体和一些脸书论坛也引起读者共鸣,有者对于李悦一家境遇表示同情,也认为此事应继续和公积金局追究下去,关键在于其丈夫当初申请HPS时,相关人员是否也涉嫌简化申请程序,是否有尽到提醒保户需提呈医疗记录的责任? 根据公积金局官网,阐明家庭保障计划,旨在让那些不幸遭遇死亡、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公积金会员和他们的家庭,仍能保住他们的组屋。 其中也阐述需申报个人的健康状况,例如过往病史、有无进行过手术和是否有任何生理或心理上的障碍。 网民反映,建屋局的家庭保障计划是强制性的,现今买组屋也被要求进行体检。网民也积极分享想法:
职总创优企业合作社(NTUC Enterprise)将收购Kopitiam集团,视之为符合职总履行社会使命、提供国人可负担的餐饮服务。 与此同时,私召车巨头GRAB收购优步业务,却被竞争消费委员会,判定为违反竞争法,两家公司被罚1千300万新元。 虽是不同个案,但要说上述两起收购交易,同样削减市场的竞争力,值得进一步论证。但,为何两件个案受到的待遇和关注截然不同? 职总企业,正是旗下职总社会企业(包括职总富食客)的控股实体、唯一最大股东。职总富食客经营14食阁、10间咖啡店和9座小贩中心。 KOPITIAM集团旗下则有56家食阁、21间咖啡店、管理三个小贩中心和两个中央厨房。并购KOPITIAM 集团,意味着职总企业几乎垄断本地小贩饮食市场。 若把职总旗下的平价连锁超市(Fair Price)算在内,职总集团实际上已经垄断了从原料到熟食的整条食品供应产业!新加坡竞争监管机构是不是应该好好检视,这种违反市场自由竞争的垄断行径? 如果GRAB和优步并购违反竞争法,职总企业收购KOPITIAM岂能不闻不问?后者并购对市场的破坏比起GRAB优步合并,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可以理解GRAB优步合并,使本国私召车共享科技为单一企业独享。但须知不是所有国人都有使用这服务。 垄断餐饮冲击更大 相比下,“民以食为天”,职总企业收购KOPITIAM垄断大块饮食市场占比,直接影响很大部分老百姓如何解决三餐填饱肚子的问题,怎么看,它带来的冲击都比GRAB并购案来得高! 职总企业声称,收购KOPITIAM有助降低食物价格,但如何监督?不要忘了,职总集团是有利可图的公司,又该如何确保,这是以牺牲国人消费选择为代价,提高公司利润的行径? 新加坡监管机构理应公平执法,不该等闲视之。“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让人误会只有官联公司受偏袒,也有损政府的信誉。 撰文:Ghui
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黄志明,涉嫌收受承包商总值10万元的贿赂,在本周于国家法院面对审讯。 黄志明在2013年至2016年9月,受雇于新工产业管理服务公司(CPG Facilities Management),该公司是宏茂桥市镇会的管理代理公司。任职期间月薪达到1万0550元。 58岁的黄志明,被指控在2014年至2016年间,收受承包商谢信南总值10万7千元的贿赂。其中半数是两人光顾卡拉OK酒廊和按摩院的花费。 在那两年期间,谢信南的公司,19-ANC和19-NS2私人企业有限公司,都成功赢得市镇会价值数百万元的招标和工程。两家公司提供一般建筑、维修和装修服务。 被告也向谢信南担任董事的一家车行买车,获得1万3千多元的折扣。同时,收受谢的3万0600元以汇款给其中国籍情妇。 黄志明供证反复其辞 在本周二(25日)的法庭审讯,黄志明被揭发供词前后不一。 在2016年,黄志明向贪污调查局供证,招标一事未偏袒谢信南的两家公司,但在没几天后(10月7日),黄志明改口承认错误。他指出,当时有四家公司招标提供祭祀用的环保香炉。 通常,市镇会只会选出三家报价最低的公司审核,但是黄志明则纳入了谢信南的公司。其同僚也告知,第二至第四家公司之间的价差仅1元,而谢的19-ANC企业提供报价是第四低。 黄志明表示,招标优先考量最环保的产品,而19-ANC 公司提供的产品最符合资格,后者才赢得招标。但是黄志明也承认,基于谢信南曾协助他获得买车回扣和支付娱乐开销,本身这么做也出于义务。 但后来,在11月2日黄志明向调查局的供证,又强调自己没利用职权影响环保香炉的招标。 妻子在发现黄志明与中国籍酒廊女子有染后,已于2015年7月与黄志明离婚。 控状多达55 被告黄志明和谢信南的两家公司在今年三月被控上庭,贪污控状多达55项。至于62岁的谢信南也被控如数控状,两者皆不认罪要求抗辩,各以10万元保释。 贪污调查局调查人员出庭供证时指出,谢信南在口供中坦承和黄志明曾一起到中国两次,在去年誌期1月16日的供词中,谢指出黄志明到中国惠州见女友,而他则同当地香炉供应商见面。 谢信南称,在其中一趟中国之行,他与黄志明前往重庆、隆昌和惠州。在重庆,由当地的联络人David Gan承担他们的开销;在隆昌则由当地香炉供应商接待;黄志明情妇许红梅则承担他们在惠州的大部分出行开销。 谢信南辩护律师辩称,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谢信南为所有开销买单。上述行程更像是和友人去旅游,有时朋友买单、有时自己付。再者,这是中国的David Gan 盛情邀请黄志明参与行程的。 另一控方证人,谢信南生意伙伴Tay Eng Chuan的工头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