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前首相纳吉,于今午同时被反贪污委员会和马来西亚警察提控上庭,指控他涉及21项洗黑钱罪和四项贪腐罪,不过纳吉对所有25项控状均不认罪,最终法庭允准以350万令吉(约115万新元)交保候审。

这已是纳吉第三度被控上庭。他在7月4日和8月8日,分别面对三项失信、一项滥权和三项洗黑钱指控。致使他目前面对累积控状达32项。

昨午4时13分,反贪会在布城总部逮捕纳吉,并在今早另被警方逮捕,他同时面对反贪会和马来西亚警方提控。

副总警长诺拉西发文告称,警方取得总检察署允准,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条文下指控纳吉。后者面对9项接收黑钱、五项使用黑钱及七项转移黑钱罪名,供21控状。

至于反贪委会则指控纳吉四项控状,涉嫌滥用职权,收取总额约22亿令吉(约7亿元)的贿金,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23(1)条文,若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定罪,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五倍受贿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纳吉在今午1时35分,在警方陪同下前往吉隆坡地庭面控。下午2时30分,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抗议,辩方在开庭前才获悉控状,没有时间让他向当事人说明,为此获得休庭15分钟,直至下午3时05分才开庭。

警方关上法庭大门,纳吉支持者不满被限制进入法庭范围内而抗议,现场一度混乱,甚至需动员镇暴队维持秩序。

在审讯结束后,纳吉接受现场媒体采访,坚称26亿门事件乃是抹黑其声誉的做法,强调他“绝不是小偷”。

他指出,今日的提控有三个层次,即指控他收到的献金、被使用和已被归还的献金。“但我们掌握着有利我们的证据,在第13届大选结束后,我也已归回很大笔数目的献金。”

他说,会在审讯过程中,提出有力辩护,并相信如果法庭伸张正义,体现法治精神,26亿门事件的指控也将不攻自破。

他感谢反贪会和警方公平的礼遇,也对外界澄清,并没有被关在拘留所过夜,只是在反贪会的总部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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