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氏基金会和国立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两位助理教授何琳贻和黄瑞莲,针对我国长期护理前景进行研究。
除了昨日《海峡时报》所报导,强调更多年长者选择居家或中心式看护服务,且成本高昂,显示有必要提升现有社会保障机制。有关研究报告也针对现有医疗保健政策提供建议,特别呼吁应改善终身护保计划(CareShield Life)的受保赔付条件,让保户获得较广泛的保障。
报告列举出一些新的看护政策或计划逐步涌现,例如整合式居家和日顾计划(IHDC),让那些无法离开住家的年长者,中心能暂时派看护人员到家服务,至于那些在家护理者,则被鼓励在行动便利下能转移到中心接受看护。
至于“活跃乐龄中心”也在新的公共组屋区提供整合式乐龄看护服务,例如日顾、复健和代送日用品等。
“近年来,私人领域填补了乐龄看护领域的空洞,特别是针对想获得更多元和专属服务的中产和中上阶级。自愿福利组织也开始与私人业者合作。”
该研究发现,缔造获颁关系是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的有效手段,同时也能落实提供全方位和持续性服务的目标。研究也认为,社会与家庭发展部把社会关怀任务,转交给卫生声部,使得看护领域获得更集中的规划和精简化,有望使该领域受惠。
研究报告欢迎政府推出终身护保计划,在应对长期护理成本日益攀升,提供民众保障。然而研究也点出其问题,包括终身健保符合赔付的条件严苛、相对较低的保赔和妇女需支付出更高保费。
去年仅6.6巴仙长者严重伤残
保户需符合严重伤残资格,即日常起居至少三项无法自理,才能领取每月600新元的赔付。然而,报告指出在2017年,只有6.6巴仙长者—约3万4千人面临严重伤残情况。这意味着,有大部分人都在符合申请赔付的范围外。
Elaine Ho指出,许多新加坡人的长期护理可能面对保障不足。在2017年,有三分之一年龄介于40至84岁人士,仍未购买基础乐龄健保(ElderShield)。
年长者可选择是否参与终身健保,但有多少人愿投保也有待观察。例如女性基于较高的保费有可能选择不投保。再者,每三位购买乐龄健保的国人,只有一位有另购私人保险。
学者建议:终身健保依伤残情况赔付
终身护保规定,日常生活至少三项不能自理,才符合严重伤残定义以申请赔付。对此Elaine Ho也建议,可以改为根据有多少项日常起居无法自理,分等级给与相对的赔付,以此把保障范围也扩大至一些身患一定程度残障的国人。
慈善领域在长期护理仍扮演重要角色,我国有170个护理服务单位,其中三分之二都是自愿福利组织。虽有政府拨款和补贴,但政府发放拨款所依据的平均“标准成本”,和长期护理服务的实际成本仍有差距。
卫生部“标准成本”和实际居家看护成本差异,介于20至37巴仙
服务类型 |
卫生部标准成本 |
实际成本 |
居家看护(一次拜访) |
109 |
139.43 |
居家疗程(一次拜访) |
129 |
205.09 |
居家个人护理(每小时计) |
22.67(第一级) 22.78(第二级) |
28.67 |
这是因为不同类型服务,例如居家护理的成本都有差异,其中一家服务提供者表示,即使已有政府津贴,提供低收入家庭的开销有29-41巴仙仍来自善心人士捐款。这也致使福利组织花更多时间筹募善款,显然不是长久之计。
除了透过保险分担风险,研究呼吁政府增加社区或居家护理的拨款。有鉴于人口加速老化和家庭微型化,我国各界更需要重新检讨改革社会契约,并提供更有保障和涵盖更多阶层的社会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