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废除国安法令 人民之声促释放恶法下被扣少年

根据马新社报导,马来西亚首相敦马哈迪称,希望联盟(Pakatan Harapan)政府将履行的承诺,废除2012年国家安全行动(特别措施)法令。 敦马称,有关法令在前首相纳吉领导期间通过,允许政府未经审讯可扣留任何人士,“就算被扣人士在狱中死亡,也不会有任何人需负责,这就是纳吉通过的法令。” 他说,希盟政府承诺将继续维护法治精神,以良法保障人民权益,涉嫌犯罪必先经过法庭审讯,由法庭裁决。 其他将被检讨的法令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1971年大专法令、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等。 当初纳吉宣布废除内安法令,还受到国阵成员追捧“开明”,但不久又在国会通过国安法,其中仍有未审先扣的条例,开司法改革倒车。 国安法下1600人被扣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则发文告表示,欢迎政府废除国安法令。人民之声指,该法自2012年7月落实以来,被扣留者多达1600人。尽管前朝政府保证不滥权,但是该组织仍记录下无数在拘留期间被酷刑折磨和缺乏公平审判的个案,情况如同1960内安法令下的扣留者遭遇。 “任何奉行法治的国家,都不会容许公平受审权利被剥夺。刑事诉讼法和扣押程序规范警方权力,理应成为他们查案和未审扣留前的基准。”人民之声强调,只有司法机构才有扣合和审前扣留的权力,而不是警察。 人民之声称,大马警方的执法过程也显示,作为现有刑事诉讼法的替代法案,国安法的存在没有必要性。因为过去6年,许多触犯刑事法典下第六章(反对国家)和第七章(与武装部队相关犯罪),以及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的罪行,都能在刑事诉讼法找到对应条规。 相对下,国安法却可能被滥用,让被扣留者断绝与外界联系,由警官逼供,可能形成法治的破坏。 人民之声也促成政府在修法期间停止使用国安法。同时,要求所有在国安法、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2015年反恐法(POTA)、1985年危险毒品法(特别防范措施)之下,被拘留的未成年人立即被释放,并让他们参与复苏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