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11 July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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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中银行卡被盗 宵小刑满还同营服役
在军营里偷窃、到营外消费赃款,该被军法还是刑事法制裁,又或者两者都能定罪? 一名国民服役营员,日前分享自己在军营里遭宵小的经历,同时也对小偷最后只被军事法庭判处监禁15周,却不会在警方档案留下犯罪记录,感到十分疑惑。最令他懊恼的是,小偷在军事扣留营期满后,还会和他同营服役。 这名不愿具名的营员,且以伟俊代称,向“网络公民”阐述事件缘由。去年6月,伟俊从外头回到他服役的军营,发现放在储物柜里的银行卡不见了, 原本他不以为然,以为是忘在家里了。 然而,他在晚上8.57分,却收到银行短信,指其户口在电动车专卖店消费了2千余元,伟俊才警觉自己的银行卡被盗用了。他随即透过网络登入自己的户口,发现有3千元被转入他人银行户口,以及被盗用35元付德士费。 在他人劝告下,伟俊决定报警,不过警方基于案件在军营内发生,于是将此案转交军警处处理。经调查,伟进才得知是自己的一位营友,乘自己忘了锁上柜子,偷走了银行卡。 “相信他猜中了我的银行卡密码是我的生日,才能盗款得逞。国威向警方坦承。包括我的现金,共盗走5千多元。” 未指示小偷归还赃款 伟俊曾询问军警调查官可否拿回他被盗的款项,被告知需静候军事法庭裁决。然而,军事法庭并没指示小偷归还伟俊的钱,而且,用赃款买的电动车,也已归还给有关店主。 宵小只被罚拘留在扣留营15周,也不会在警方档案留下案底。 伟俊询问其律师意见,律师认为,该宵小已触犯刑事盗窃罪第379项224章,也有足够证据带上法庭,对新加坡警方为何没有采取行动,律师也感到不解。 伟俊认为,有关宵小盗窃罪证确凿,即触犯刑事罪,除了军法,理应也受刑事法的制裁,被带到刑事法庭问罪,判定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