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10 July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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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都有差别待遇
今年8月起,教育部属下360所中小学和初级学院,教职员需缴付停车费,教育部长王乙康估计,每年预计可征收800-1千万元的停车收费,款项将悉数纳入学校资金。 事缘在2015年总审计署报告反映,有几所大专学府的停车费低于市价,认为这类做法等同“隐藏津贴”,不符合公共部门“裸薪”标准,引起教育部检讨。 教师被要求每个月为有盖停车位付100元,露天停车位则为75元,至于学校假期减少为15元。部长表示,这些收费将转入学校基金。 “向教职员征收停车费,也是符合公共服务部门“裸薪”(clean wage)准则,确保公务员并未享有“隐藏福利/津贴”。“ 人民代议士,停车有“优惠”? 不过,国会议员只需每年付还365元的执照,相当于每天只需付出一元,就能在全国范围任何建屋发展局组屋的停车位停车。 由于多数学校附近都有收费停车场,学校停车场只供教职员和特定访客使用,允许教职员免费停车涉及“应缴税的利益”(taxable benefit)。 然而, 每每国会议员和部长出勤,拜访组屋、商场或任何地方,免不了使用收费停车场,意味他们也涉及“应缴税的利益”,政府认为教师需符合“裸薪”标准,为何不适用在议员和部长身上? 试问,国会议员和部长,若按市价在国会、在公共场所缴交停车费,比起教师们贡献超过800万元的停车费用,可为国家带来多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