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颜金勇日前表示,对于那些不幸面对重度伤残、家境清寒的30岁以上公民,可从个人的中央公积金医疗储蓄(Medisave)提取至少50元,减轻生活和医疗负担。

重度伤残者可从医疗储蓄提至少50元,条件是个人或配偶的公积金户头需至少有5千新元存款。至于拥有2万新元以上的公积金储蓄,则可每月提取200元。

“公积金制度可以弹性些,协助国民减轻负担。”颜金勇表示,公民也不需为此提高医疗储蓄缴纳额。该政策在2020年实施,只要年满30岁,不幸遇上重度伤残,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根据卫生部数据,至少半数65岁以上的国人,医疗储蓄超过2千新元。四分之一则有5千新元储蓄或更少。

这将是1984年以来,国民得以在65岁前先行提取和使用公积金储蓄。

怡安:医疗通膨仍偏高

显而易见,每个月领取50元,等于一个月吃202块半的鸡饭,要说应对各种医疗费用,实在杯水车薪,更何况是从自己的公积金医疗储蓄拿出来的,若持续领取大约8年,积蓄就用完了。

虽然政府为提取公积金积蓄设下此弹性政策,惟并没有实质地解决老百姓对于节节攀升的医疗成本忧虑。显然由民众自己领取公积金储蓄,为医疗费用买单,并不是长远而有效的社会安全保障。

怡安顾问公司推出的医疗保健趋势调查显示,尽管新加坡本国的医疗通膨已从2014年的20巴仙,在去年下降至9.6巴仙,然而新加坡对11个国家的怡安医疗通膨指数,仍达到95.1,比中国、南韩和菲律宾还高。

如何定义“重度伤残”?

至于政府对于“严重伤残”的定义和标准,也令网民充满疑问。

现有乐龄健保为例,如残疾而无法在淋浴、更衣、进食、如厕、在室内走动和上下床和坐上椅子或轮椅等,只要其中或超过三项无法自理,即可向保险公司索偿。

 

诚如我们在3周前报导的新闻,乔立盟提问为何个人公积金储蓄,被福利局视为正式收入,而拒绝患肾衰竭盲友的公共援助金申请。该名盲友从公积金储蓄每月领取620新元,福利局将之当作每月”收入“。

假设重度伤残者已从医疗储蓄提取每月200元,是否也会被福利局视为收入,而间接拉高这些弱势群体获得其他社会救助资源的门槛?

至于另一名《网络公民》报导的个案张先生,身患视障且医生已诊断在多项日常生活起居需有人协助,然而, 职总英康仍坚称张先生不符合索偿乐龄健保的资格,理由是他仍有能力自理超过三项日常起居活动。

讽刺的是,他从其他三份保险都成功索讨永久残疾赔偿。对此,民众都希望,政府能明订重度伤残受保范围,也建议将此政策,扩大让中度伤患也能受惠,当中也有许多财务困难者,在应付医疗费用商也面对很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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