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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府将废除反假新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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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为拟定反假新闻法,设立国会特委会,于今年三月召开“网络蓄意散播假消息”听证会,收集媒体、专业人士和民间意见,打算透过立法管制网络散布的假消息。

不过,邻国马来西亚的新政府,显然有不同的决定:决意要在来临7月的国会中,辩论废除甫诞生两个月的《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理由是该法令定义过于模糊,也违反了宪法赋予人民言论自由的精神。

马国通讯与多媒体部长哥宾星向媒体证实会在来临的国会提成废除反假新闻法动议。

(视频来源:STAR TV)

“我们(希盟)已经达成共识,决定废除反假新闻法,法令本身有问题,没有经过仔细探讨就通过。”同时,他承诺会重新检讨所有与假新闻相关的法令,或者针对假新闻另外拟定新的法令。

早前,行动党资深领袖林吉祥曾建议媒体自行拟定反假新闻法,引起坊间猜疑,不过他已澄清,本身是针对社交媒体如巫统枪手等时常作出不实指控,为此建议媒体、律师公会和公民团体去检视和提出解决方案。

他曾抨击反假新闻法是纳吉掩饰一马公司弊案的工具,借以堵住任何对该案件提出质疑的人士。

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甫在今年4月通过,不过随着国阵政府失去政权,希盟上台后,要落实的百日承诺之一就是废除反假新闻法。

前首相纳吉是在今年进行第14届全国大选前,在国会通过反假新闻法,强调该法“不箝制新闻自由”,呼吁媒体勿过于担心。

假新闻法含糊不清

该法令阐明,任何制造、提供、转发或刊登假新闻者,或出版任何含有假新闻的刊物,可被判最高刑罚监禁6年、或罚款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令对于假新闻的定义含糊不清,涵盖任何书面、影音类型的新闻、信息、报告或者片面言词,或半真半假的消息,即便是漫画也可构成罪行。

国际特赦组织东南亚及太平洋区主任詹姆斯戈麦斯称,“马来西亚的立法机构通过这项措辞含糊、涵盖所有的法案,可以压制任何批评政府的人,将行使言论自由的行为定罪。”

纳吉政府通过反假新闻法,立即引来民间组织抨击,其中行动艺术家法米设计海报,呼吁:用真相来打击假新闻,而不是恶法。

 

该法赋予警方任意拘捕的权力,容许当局起诉国内外人士,这是对言论自由的明显攻击。

独立新闻中心于5月14日的文告表示:促请希盟遵守承诺,立即废除反假新闻法,该法令企图公然扼杀不同意见,令大众感到恐慌。法令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0条款中所赋予的言论自由和精神。

增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大卫•凯伊(David Kaye)先生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大卫凯伊,也曾请求纳吉政府收回成命,重新审视该法令,更应开放于公众监督。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瓦鲁戈斯说,和其他法令不同,政府没有对何为“假新闻”作出明确定义,法案基础太广泛,可能会造成越权,违反联邦宪法。

政府发假新闻不被对付?

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233(1)(a)条文下,在网络平台散播假新闻就已构成罪行;再者,反假新闻法提及的一些民事和刑事诽谤案例,现有的法令已足以对付,为何政府还需要另外立法将假新闻列为犯罪新闻。

律师公会也提及,如果政府本身发假新闻,却不受到拟定的反假新闻法对付。除了散播假新闻者,资助、教唆他人制造假新闻,也会面对同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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