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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变天 漫长的斗争(1)— 《内安法令》打压异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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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人民成功变天,绊倒国阵半世纪老树盘根的政权,距今已近两个月。原本很多人都不看好,反对党希盟能打倒国阵,甚至在投票日当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还准备在家中欢庆国阵胜利。

纳吉坚信 “金钱就是王道”,挪用庞大的国家机器,在国会通过不公平的选区划分,确保国阵能以简单多数执政,也信心满满国阵铁票江山– 柔佛、沙巴、砂拉越等地的人民,会继续支持国阵。

纳吉否认会出现马来海啸,他深知华裔不再支持国阵,为此可以把华裔选区里的马来选票划分出来,专攻马来群众民心,一心以为马来选民还是一如既往支持他。

然而他也许想不到,在一马公司丑闻、国阵朋党丑态和民间生活负担加剧,早已引起所有城市和郊区选民不满,吹起的全民海啸,最终葬送国阵60年政权。

马来西亚一夜变天,是社会公民组织对于社会不平等、争取法治正义、拒绝朋党集团掠夺社会资源,即使在饱受当权者利用各种手段打压下,长期以来坚持斗争下的结果。

过去,当权者最为惯用的手段,既是内部安全法令(Internal Security Act),法令赋予内政部长极大权力,可以在未经审讯的情况下, 只要为异议者讨以“威胁国家安全”的罪名,即可直接扣留。

前首相纳吉虽在2012年废除内安法令和大马紧急状态,然而又增设《2012年安全罪行法令》(国安法(SOSMA),仍赋权警方和检控官未审讯扣留长达28天,形同借尸还魂。

原应付马共,后打压异议者

然而, 在马来西亚社会斗争史上,《内安法令》确实臭名昭著,在1987年茅草行动,许多社运份子和反对党领袖尤其深受其害,被抛进甘文丁等扣留营,饱受牢狱之灾。

“网络公民”细数过去曾被内安法令迫害的马国政治领袖,警惕世人莫忘历史,特别是当权者善用恶法,率先打击带头反对的人,“擒贼先擒王”,藉此扑灭反对的声浪。

1960年,在紧急状态结束后, 为应对转入打持久游击战的马共,前副首相敦拉萨(纳吉父亲)通过内安法令。

惟70年代后,马共威胁减少,这时内安法令的功能开始延伸,从初期对付私会党员、伪造身份证者和激进宗教份子,但是逐渐被当权者转而对付异议分子。

现任部长曾因《内安法》被逮捕

林冠英(右)和末沙布,昔日同为内安法令下的被迫害者,这对“难兄难弟”如今苦尽甘来,官拜部长。(图源:行动党官网)

1987年10月27日展开的茅草行动,共逮捕119名社运份子、政党领袖、环保分子和学者,仅仅行动党领袖就有7人:林吉祥和林冠英父子、陈胜尧、已故卡巴星、V大卫、P巴都和刘德琦。其中林冠英是现任财政部长。

前伊斯兰党领袖、现任国防部长末沙布就曾在内安法令下被拘留两次,也正是在扣留营中认识林吉祥父子。在两年出狱后,末沙布继续政治斗争,和行动党结下深厚联盟关系。

时隔30年后,当初任首相暨内政部长,批准茅草行动的敦马哈迪,辩称他本身并不满意警方提出的逮捕行动,惟警方坚称种族关系已到了十分紧张地步,为此签署批准茅草行动。时至今日,敦马仍因其在茅草行动中扮演的角色,饱受批评。

https://youtu.be/NvEyEWJnIyE

以上为敦马在加入希望联盟后,在希盟领袖的一次记者招待会,声称自己在任内未滥用法令逮捕任何人,坐在旁边的末沙布马上指着自己。虽然是网民制作的搞笑视频,不过也显示昔日当权压迫者,今日与反对势力结合后的微妙关系。

针对茅草行动起因,官方民间至今仍是各执一词,然而在该事件爆发前,是由一连串的事件演变,激化整个社会矛盾,最终国阵政府选择以暴力方式,将所有异议分子一网打尽。

1987年,政府派遣不谙华文行政人员担任华小高职,华教人士担忧政府企图让华小变质。在时任教育部长安华不肯妥协的情况下,马国华教组织董教总联合朝野华基政党(马华、民政、行动党)和华团举办抗议活动。

华教人士的抗议,挑动巫统神经。时任巫统青年团团长的纳吉,率领巫青团举办万人大集会,更展示“以华人的鲜血染红马来短剑”的布条。

马哈迪在10月27日,批准警方采取逮捕行动,官方说法指责华小高职事件演变成华裔和巫裔矛盾,另外宣称3家报章—《星报》、《星洲日报》及马来文报《祖国日报》“可以挑起敏感课题”,而下令停刊5个月。

大逮捕行动令民间民主运动承受重大打击,除了行动党领袖,马华、民政、巫统、伊斯兰党、人民社会主义党等领袖也被波及,华教斗士:沈慕羽、林晃昇、庄迪君以及柯嘉逊遭逮捕。

马来西亚已故华教斗士,于1987年10月28日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直到隔年6月才获释。

同时,也包括积极参与红泥山反稀土抗争的陈嘉庆、砂拉越大马自然之友协会代表哈里森尧律师以及争取劳工权益的工会支持者。

进入敦马强权时代

民间组织曾抨击,敦马是利用茅草行动,营造白色恐怖,协助他脱离党内外的领导危机。要注意,1987年巫统陷入党争,敦马和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的AB队交锋,敦马仅以微差胜出,还有12名巫统党员入禀法庭,要求宣判巫统党选非法。

当时面对经济萧条,敦马削减开支的行为,也触怒了许多利益相关者。此时他需要可以转移视线的国家危机,一个假想敌,既是华社,借以团结党内的声音,一致对外。

茅草行动之后,敦马修改和出台种种恶法,印刷及出版法令,监控印刷公司和出版商,规定他们每年必须更新印刷执照。出版假新闻,将会面对监禁不超过3年的惩罚。

接着,出台《官方机密法令》(Official Secret Act,简称OSA)。即使是有关贪污滥权的证据,只要是被列为官方机密文件,任何人如果谈论、泄密,都会被对付。

以上恶法我们会在更多的篇章里讨论,不过,敦马在铲除了党内外反对声音,加上1990年大选反对党受挫,反对阵营分裂,造就巫统更为强势的统治,马国民主抗争陷入低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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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安法令受害者之一、《人民之声》总监柯嘉逊,强调敦马仍欠茅草行动受害者和人民一声道歉。(图源:watan-online)

2005年前1万余人被捕

直到《内安法令》在2012年废除前,它仍被国阵政府利用,继续对付异议分子:

1999年的烈火莫熄中,马来西亚前副首相、现今的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和他的支持者(包括现任经济部长阿兹敏阿里、前任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亦是在内安法令下被捕。

2001年4月10日,拉惹柏特拉被马来西亚内安法令扣留52天,并在2001年6月2日获释,扣留原因和当时前副首相安华有关。

2008年9月12日,拉惹柏特拉再次被马来西亚内安法令扣留,根据马来西亚内政部长赛哈密的说法,扣留原因是因为拉惹柏特拉屡劝不听,抵触种族关系紧张底线。

2008年9月12日,民主行动党议员郭素沁被内安法令扣留。

虽然未有2012年的数据,但是根据马国前首相阿杜拉巴达威,曾在2005年2月时,在国会中答复反对党领袖林吉祥的提问,指出在此前有1万662人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有4千139人被扣留,以及2千066人被限制行动自由。

资料来源:辜瑞荣著《内安法令四十年》、人民之声、《当今大马》新闻、杨培根〈从法律角度看内安法令〉(大马华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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