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DP’s Sec-Gen, Dr Chee Soon Juan, addressing party cadres at the 2009 Party Con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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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称《防假消息法》不阻碍言论自由

《防止网络假信息和防止网络操纵法案》于昨日国会进行二读时,内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重申,当事人可以对政府所做的相关指示向法院提出上诉,启动上诉程序后,最快九个工作日,法庭就可以展开审讯。 据法案内容指出,只有影响了国家公共利益,政府才会采取行动。他也强调虽然部长是有更正与撤下不实信息的权利,但部长也必须对此提出理由。 而当事人若对政府的指示有所异议,可申请向部长提出撤销指示,而部长需在两日内日决定是否该撤销。若部长最终决定不撤销,上诉人也可向法庭提出上诉,由法官决定是否接受上诉。整个过程将尽速进行且前三日的上诉审讯无须支付。 部长尚穆根解释全球都在面临民主体系与公共机构被削弱的问题,其中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是部分原因之一,尤其是新媒体的功能更容易迅速散播及扩大假消息,为其带来严重后果。 例如在印度,人们因为错信在Whatsapp上传播的有关孩子被拐卖的假消息,引发私刑冲突,导致33人死亡,或是包括法国巴黎圣母院失火的视频,就被利用来推动反回教情绪法国 他认为一些有政治动机的机构,利用新媒体的便利误导民众,散播谣言以至于影响公共利益。 他表示,假消息无疑是制造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不信任感。“假信息会破坏公众的信心,它被用来分化、极端化和撕裂社会凝聚力。民主对话、相互包容和寻求妥协将变得非常困难。”他持续说道。 他解释“言论自由不受这个法案的影响,我们这里谈论的是假信息,机器人写作程序、网络喷子、假帐号等,英国上诉法院的判决就提出,散播假信息不应获得基本人权保护民主社会的顺利运作,取决于社会民众是否能获得真实的消息而不是受到误导。” 部长逐一回应近期对法案提出的评论,包括法案对事实、个人看法、公共利益的定义,以及可能造成寒蝉效应,阻碍言论自由等。

在马国偷换车牌触法 我国男子自首被罚8000令吉

疑为躲过警方检举而换车牌的举动被网民拍下散播出去,我国男子自首后于周一(7月8日)在马来西亚法庭认罪,被判罚款8000令吉(约2630新元)。 被告是于5月18日上午7时35分,在振山新马第二通道附近的一个加油站,将其宝马轿车的新加坡注册车牌SLX 27E取下后换上SKD 2777C的车牌,因此触犯了马国的陆路交通法令。 据悉,被告在出庭面控和承认罪行后,向法官求情指自己从今年1月就失业至今,面对着极大的压力,甚至需要寻求治疗。 他在庭上也提呈了医生证明。 推事最终下判,让他缴交8000令吉的罚款,或以一年的监刑代替。 触犯马国《陆路交通法令》者,将面对不少于5000令吉及不超过两万令吉的罚款,或者监禁不少于一年或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